全体在校学生及相关校友: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培育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的运营,地点为大学生文创协同发展中心(校西门旁骑楼)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孵化基地(十四栋学生宿舍对面玻璃屋)。众创空间将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办公空间、市场营销、知识产权咨询、工商税务、投融资支持等在内的免费孵化服务。现面向全校在校大学生及相关校友进行项目招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的资格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三年内的校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创业精神,懂政策,重信誉,会经营,勇于挑战自我,具有抗压能力,服从学校的管理。凡申请创新创业项目的创始成员只能申请一次。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1.无知识产权纠纷
2.众创空间所招募的创新创业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学生团队自主经营的创业项目;第二类为众创空间与企业合作的项目,由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等相关项目,具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团队可提交项目申请书进行运营。
3. 学生自主经营的尚未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应在获准入孵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工商注册。凡项目已获正式工商注册登记者优先安排入驻,且优先考虑科技型创业项目;特种行业必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证明。
4 项目若获准入孵,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要求。本众创空间不接收以下项目申报: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
5. 项目发起人应拥有创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制定有较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
6. 参加过“东宝杯”、“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二、申办程序
孵化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在校生创业需有负责人所在学院(系)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已毕业校友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及毕业几年来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1. 提交申请入驻材料(一式两份)
(1)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入驻基地申请书;
(2)项目方案(商业策划书)和可行性报告;
(3)公司(创业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团队)章程;
(4)公司(创业团队)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经过产学研创发展中心审查后由学校审批;
3.通过审批的公司(创业团队)签署《众创空间入驻与退出协议》;
4.公司(团队)搬迁入驻。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截止,在此期间可随时将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的电子版发到253410699@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东莞校区-格物楼2-B214,上交材料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以此方式联系)。
未尽事宜将后续通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产学研创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大学生文创协同发展中心(校西门旁骑楼)
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孵化基地(十四栋学生宿舍对面玻璃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