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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成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5届毕业生年级校友理事会的通知


2015-04-16 23:23:00   by:   

各系、各毕业班老师:
    毕业生年级校友理事会建设是我校校友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促进校友与校友交流、校友与母校交流的桥梁。为加强校友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在2015届毕业生中建立年级校友理事会。望各系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年级校友理事会的组织建设
1、组织构架示意图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校友理事会
系毕业生校友理事会
毕业班班级校友理事
 
 
 
 
2、人员设置 
(1)每个毕业班推选若干名学生担任班级校友理事,一般50人推荐一个理事为宜。人数不足50的班级推荐一名理事即可。
(2)系毕业生校友理事会由全体班级校友理事组成,推选年级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3)学校毕业生校友理事会由系毕业生校友理事会的理事长组成,推选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
二、2015届毕业生年级校友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1、各班校友理事应按照校友总会及系(年级)校友理事会要求,利用“认真做好班级同学的联络工作,做好同学与学校之间的重要信息沟通,参与并协助当地校友会的校友工作。
2、系年级校友理事会应与本系校友理事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协调统筹各班级校友理事的联络与交流,组织收集校友实时信息,协助并配合本系及校友会的有关活动,及时向校友总会报告年级校友理事的人员变动情况。
3、学校年级校友理事会协调统筹各系年级校友理事会工作,保持与校友会的稳定联系,积极协助并配合校友会、地方校友会的有关活动,组织年级校友理事会交流活动,并及时向校友会报告年级校友理事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校友理事通报学校有关信息,为班级校友理事、年级校友理事会组织校友活动提供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需按要求做好推选工作。每个毕业班推选若干名学生担任班级校友理事, 建议按50人推荐一个理事,100人推荐两个理事,以此类推,以系工作实际需要为准。人数不足50的班级推荐一名理事即可。
2、各系需在全体班级校友理事中推选出年级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根据系部实际情况而定)。
3、学校毕业生校友理事会由各系推选的毕业生校友理事会的理事长组成,校友会将择优选拔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届时将公布名单。
4、请各系填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5届毕业生校友理事推荐表”(详情请见附件),并于4月29日下午四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会邮箱:zdxhxyh@163.com,纸质版上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1;东莞校区实验楼②B21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苏苏 13560834545 
        余醒雅 0769-82676891
        杨武欣 020-87211370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系2015届毕业生年级校友理事会推荐表

/uploadfile/2015/1124/20151124113025711.xlsx
 
 

就业指导中心
校友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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